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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推广近年来全国交通职业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特别是及时总结展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成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水平与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交通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选范围为本会所属会员单位及会员单位内设机构。

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评选范围为本会所属会员单位的专、兼职思想政治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核心作用突出,重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作用,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推动院校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思想政治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明确,保障措施有力。

2.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完善。思政工作制度完备,有健全的工作机构;有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有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考核和激励等基本制度;有比较完善的宣传教育设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体制机制健全。

3.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主渠道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思想政治工作富有创新点,在学校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产生积极的影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得到普遍肯定。

4.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分会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组织的活动,自觉履行会员单位的义务和职责;积极承办年会,并作出突出贡献;多次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在全国交通职业院校思政教育活动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理论水平高。重视理论学习和研究,熟悉交通职业院校管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支持和参加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分会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工作研究活动,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成果。

3.工作能力强。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熟悉交通类高职院校管理,讲究工作方法,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维护本单位的稳定。

4.工作成绩突出。紧密结合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载体,工作针对性强,效果显著,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认真撰写年会交流材料,积极参加年会,积极踊跃发言,并取得较好的交流效果。

5.思想作风优良。密切联系群众,诚心诚意为师生服务,作风民主、秉公办事,真抓实干、讲求实效,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1.各会员单位可对照评选条件推荐1个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1-2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务于2015年 6 月 30 日前将事迹材料及佐证资料、填写好的推荐表(见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印章后,报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分会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2.思政委员会将组织思想政治教育专家进行论证评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会员单位要认真组织,把参选当做促进院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深入贯彻落实 “三严三实”活动的具体体现,是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重要的方法,实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目标。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本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开展评选,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防止造假现象,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出来。

3.广泛宣传,动态管理。评选表彰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宣传推广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加强和改进会员单位思想政治工作。

秘书处联系人:莫新明

联系电话:13468702600,029-86405560(办公)

邮寄地址:(挂号邮寄)陕西省西安市文景路19号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

邮编:710018

附件:

1.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分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分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分会思想政治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