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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为教师设置职业礼遇

发布日期:2021-09-07 作者: 来源: 点击:

青岛为教师设置职业礼遇

编辑日期:2021/9/7 作者:思政教育联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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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军)为鼓励广大教师长期从教、终身从教,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决定在每年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教师职业礼遇,以中小学、幼儿园为主体组织实施。

青岛市设置教师职业礼遇按照从业时间点,分入职,从教10年、20年、30年和退休三部分。其中,新教师入职礼遇包括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升旗仪式举行新教师宣誓仪式和与指导教师结对拜师的仪式;开展新教师上好第一堂课、带好第一个班的活动;开展为新教师上好职业生涯规划课,指导新教师做好职业发展规划活动。

教师从教10年、20年、30年礼遇包括中小学、幼儿园颁发从教10年、20年、30年证书,并邀请毕业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参加证书颁发仪式;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从教10年、20年、30年教师校内公开观摩课、教育教学业绩展示、从教故事评比(讲述)等活动;中小学、幼儿园进行第一次证书发放时,对满10年未满20年的教师发放从教10年证书,对满20年未满30年的教师发放从教20年证书,对满30年及以上的教师发放从教30年证书。

按照《青岛市教育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荣誉退休制度》要求,教师退休礼遇包括开展退前谈话,肯定成绩,征求意见建议;开展上好退休前最后一节课或教育教学业绩展示活动;举行隆重退休仪式,颁发退休证或纪念册(纪念章)或赠送纪念品;做好退休后走访、定期体检、参加相关活动的服务工作。

青岛市教育局局长刘鹏照表示,青岛实施教师职业礼遇,旨在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活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浓厚氛围。

作者:记者 孙军

《中国教育报》2021年09月07日第1版 版名:要闻